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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四月文集
2004年
我有可能當個帶領學生跟學校抗爭的老師嗎?
周麗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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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為了一份體罰的問卷,一位服務於偏遠地區,且曾擔任管理組長的老師在討論群組信箱中做了如下的吶喊:
『(前略)學校訓導處老師體罰過當的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。但每次都在眾老師及家長會的支持下過關。雖然私底下我們的交情還不錯、雖然當老師的都知道學生難免會犯錯、雖然我們都期待管教不要太頻繁或是過當了….不過,每次聽到同事們支持這位老師的說法卻不外是:
「這個偏遠地區的小孩很難帶,不健全的家庭與不負責的父母,再加上自已不自愛,不求上進的態度與習慣,怎能不好好教他!他們拿了政府這麼多補助卻只會吃喝玩樂、不務正事.…..老師打她/他們是為了她/他們好... 。」
好像這樣的說詞,就可以賦予老師手執「正義」的戒尺,教訓這一群「忘恩負義」的學生。因此,在這樣的操作模式下,我看不到老師們自我的反省。我要怎樣說服自己再回到學校擔任那個左右為難、噤不出聲的老師?我有可能當個帶領學生跟學校抗爭的老師嗎? 』
大家都知道體罰不是教育,但「體罰」卻一直無法趕出校園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呢?
在「我是為了學生好、體罰是為了達到良善的教育目的而必要的行為」的集體共識下,像這位在網路上發出吶喊著:「我有可能當個帶領學生跟學校抗爭的老師嗎?」的少數老師就只好離開或沉默了。更有不少老師,在班級清潔、秩序比賽,或班級成績幾次名列倒數第一後,在痛苦爭扎、氣急敗壞時,偶然嚐試一下體罰的功效,卻發覺它即時見效。於是如同嗑藥般,隨著「名師」的盛名,體罰的程度也日漸嚴重。「名師」受到譴責變少、而被原諒的機會卻加多了,因為「學生成績進步了!」但名師卻忽略了,「學生也學會了他的處方---體罰」。
如果我們不能了解:「只有自已想學才能真正學會,只有被愛的人才能學會如何愛人」,那麼教育就不是一項「專業」,而只是「灌輸」和「強制」。
註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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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曾任台北市國、高中校長、教務主任、理化老師;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委員;目前擔任教育部「人權教育委員會」委員,以及「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」委員,兼「課程與教學組」召集人,「中途學校跨部會」指導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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